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蜀麓耕夫山野草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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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蜀麓耕夫者, 山野之间一散人也。朝饮一杯清茶, 夜酌二两小酒。闲来读数页诗书, 兴至诌两句心得。望日升月落, 观云卷云舒。虽在王化之内, 不在名利之中。

【原创】谁把怡红认赤瑕?  

2011-07-31 10:04:01|  分类: 乱弹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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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创】谁把怡红认赤瑕? - 蜀麓耕夫 - 蜀麓耕夫山野草堂

 

谁把怡红认赤瑕?

周汝昌老先生在他的《红楼小讲·第三十五讲 莫把怡红认赤瑕》一文中,考证了一个“石破天惊”的结论,贾(假)宝玉不是神瑛侍者的化身,而只是那块“通灵宝玉”,神瑛侍者真正的化身是真(甄)宝玉。我是完全不敢苟同的。先让我们看看周老先生是如何论证的:(若没兴趣,可跳过此文,直接读在下后面的文字。)

 

第三十五讲  莫把怡红认赤瑕

周汝昌

高鹗伪续,有什么“苦绛珠魂归离恨天,病神瑛泪洒相思地”等一套胡云的节目,于是二百年来骗得人们好苦:都以为绛珠是林黛玉,神瑛即贾宝玉——两人的“爱情悲剧”就是曹雪芹的“伟大”云云。这完全是上了他的大当。

贾宝玉与“神瑛侍者”是两回事,不容淆乱。

事情本来明白,也不复杂麻烦——听我一说便晓:

大荒山、无稽崖、青埂峰下一块大石,因娲皇遗它不用而弃置此地,荒凉寂寞,自悲自愧——因而得僧道二人大谈红尘中之繁华热闹,便却了凡心,苦求二师携之下凡历世。

大石自云:二位仙师请了——恕弟子蠢物不能施礼了……

他连动一动都不能,故为“蠢物”,体大而笨拙,无能之谓也。

二仙被他求得无奈,只好应允,于是“大施幻术”,将巨石化为一枚小玉,然后“袖”了这玉,离此而行。

这时,那道人问:“你袖了此物,意欲何往?”那僧答言——这才说出一段自古罕闻的奇事。

原来“西方灵河岸上”,有一珠仙草,将要枯萎而难活,值赤瑕(程高本妄改为“霞”)宫神瑛侍者见而悯惜之,遂以甘露灌溉扶植,仙草乃获复生。如今侍者即将下世为人,仙草自忖恩情难报,也要下世为人,用自己的眼泪酬他之恩——于是牵连了“一干情鬼”都将随之历世造劫,以完此案。

因此,僧人说:就将此石“夹带”于这“一干情鬼之中”,让它趁此缘,去到尘世一行。道人闻之,方称奇叹异,从未闻有“还泪”之奇情……

——这一切,甄士隐睡中见之听之,也深以为奇,请求看看这块化玉之石,得以一见:然后那僧就携了此石到太虚幻境警幻仙姑处去为此石“挂号”,即随那“一干情鬼”(绛珠、神瑛以及她们的亲属戚谊等等)去投胎了。

那么请问:那大石自从恳求获允,幻化为玉,入了仙师的衣袖——一直到了仙姑处去“挂号”、下凡……它在什么时候又跑到“为河岸上”去?而且不能施礼的蠢石竟会每日游逛,还能弄来甘露救活仙草?!

雪芹并未如此昏聩失常,胡说白道。我们岂可冤枉这位文曲巨星、千古未有之异才!

所以,石头是“夹带”在人家两个正主角之中而“混”入世间的。

他(它)在下凡时,眼见仙草与侍者,识认亲切。因自己本无“形象”,遂乘便袭取了人家神瑛的身体相貌——是以成为“贾(假)宝玉”。

而那神瑛,哪儿去了?读者自寻自得,无待我再说破了。

明白了这一切,便悟:所谓“宝黛爱情”,从根本原由上就无此情此事,只是一桩“误会”而已。所以他们二人也完全谈不上什么“姻缘之分”。

宝黛初会,有几笔特写,彼此都觉“面熟”,好似“久别重逢”……真实这只是说明一段“夹”“混”历程中的“见过”——但只是黛玉所见的本是神瑛侍者——即“真宝玉”,她哪能想到另有曲折呢?

然则,金陵十二钗中谁和真(甄)宝玉发生了情节的艺术联系呢?

并无别个,只有史湘云一人。

证据就在第五十六回贾母向甄家的来人(四位婆子)问明她们家也有一个“宝玉”之后,湘云向(贾)宝玉说:“你放心闹罢,先是‘单丝不成线,独树不成林’,如今有了个对手,闹急了,再打狠了,你逃走到南京找那一个去。”

这在地芹(从无闲文,都是伏笔暗示)的笔法下,表明了只有湘云拉了甄家那一席话的“话碴儿”,大有关系。

从湘云的“判词”“曲文”中透露,她日后“厮配得才貌仙郎”。书中哪一个男人配称得上一个“仙”字?只有那“前身”是神瑛的才具此资格。

由此而言,湘云在原著中的命运是阴错阳差,经历了各式各样的苦难遭遇,先嫁了甄宝玉(也许是因相貌相同,识认为自己幼少时的贾家表兄“二哥哥”)。以后再继变故,几经曲折,终于得与“假”玉、真兄怡红公子重逢,结为夫妇——“因麒麟伏白首双星”。

这其实才是一部《石头记》最重大的关键性的写作结构与艺术创意,而其中又包涵了历史素材的巧妙运用。

 

我真的被周老先生的考证“折服”了。正如周老先生自己所说的:“事情本来明白,也不复杂麻烦”。可到了周老先生这里,却复杂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了。

首先是这篇宏论的标题——“莫把怡红认赤瑕”,就是不通又不通的。据老先生考评,曹雪芹先生原著中应是“赤瑕”,是后来的程高“伪”续才恶意将“赤瑕”改成了“赤霞”。此恶意来自哪里,我等“蠢物”是难以参透的。在下愚钝,也没条件,无法考证周老所说的“赤瑕”与“赤霞”到底哪个是真,哪个是假,姑且认可老先生“赤瑕”一说。我倒是觉得“怡红院”对“赤霞宫”才是最恰当不过的,倒是“赤瑕宫”却不伦不类的。

从《红楼梦》文本中我们可以知道,怡红院是大观园中的一座庄院,是贾宝玉的起居之所。贾宝玉是那里的主人,有一大帮子丫环、老妈子还有好多小厮,也正是因此,贾宝玉才称自己为怡红公子。而赤瑕(霞)宫是灵河岸边的一座神宫,神瑛不是那里的主人,他仅仅只是个侍者。比照怡红院,神瑛也就是个小厮!怡红、赤瑕(霞),一仙一凡,一个在荣国府第,一个在灵河岸边。谁把怡红认赤瑕(霞)了?是周老先生玩点噱头,还是周老先生在忽悠读者?

曹翁是怎么想的,我们无法把他老人家从坟墓里请出来问问。只有作品文本才是最接近作者真正思想的。现在我们细读文本,理一理神瑛、绛珠、石头、宝玉和黛玉之间的关系。

大荒山无稽崖娲皇炼就的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补天之石,“女娲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,单单剩了一块未用,便弃在此山青埂峰下。谁知此石自经煅炼之后,灵性已通,自去自来,可大可小,因见众石俱得补天,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,遂自怨自叹,日夜悲哀。”

各位请看清了,这块“此石自经煅烧之后”,“自去自来,可大可小”。怎么就“连动一动都不能,故为‘蠢物’”了?所谓不能施礼,也只是未成“人形”罢了。

再看这块石头,遇到一僧一道后,“一块鲜明莹洁的石头,且又缩成扇坠一般,可佩可拿。”后经僧道镌上文字,袖了去了。到底镌上什么文字了,甄士隐是见过的——“通灵宝玉”。(各位记好了,上面镌着的是“通灵宝玉”四字。“后面还有几行小字”。)

再看《红楼梦》第八回《经通灵金莺微露意 探宝钗黛玉半含酸》中,宝钗眼中宝玉胎里带来的那块石头:“宝钗托于掌上,只见大如雀卵,灿若明霞,莹润如酥,五色花纹缠护。”此石正面镌文“通灵宝玉”,还有“莫失莫忘,仙寿恒昌”八个字,背面还有一除邪祟、二疗冤疾、三知祸福”等字样。文中明明白白地告诉读者:“这就是大荒山中青埂峰下的那块补天剩下的顽石的幻相。”“那顽石亦曾记下他这幻相并癞僧所镌的篆文”。文读至此,用不着我在这里说了,读者早知青埂峰上的顽石幻化成什么了。

至于神瑛与绛珠,不需多费笔墨。其投胎幻化之身,绛珠应该不会有问题吧,那就是黛玉。神瑛幻化为谁了呢?还是从文本中找答案吧。

“神瑛侍者凡心偶炽”,“已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”。“警幻亦曾问及灌溉之情未偿,趁此倒可了结的。那绛珠仙子道:‘他是甘露之惠,我并无此水可还。他既下世为人,我也去下世为人,但把我一生的眼泪还他,也偿还得过他了。’”

这里我们应该明白几个问题:第一,“还情”动议是由警幻仙子最先提出的。可见警幻仙子不仅是这桩“风流冤孽”的总导演,还是这桩公案的总策划。既如此,警幻怎么又会来个偷梁换柱,使绛珠情债无法偿还呢?第二,就绛珠而言,她又岂会“用一生的眼泪”偿还一个根本不相干的“顽石”呢?第三,宝黛见面时,“黛玉一见,便吃了一惊,心下想道:‘好生奇怪,倒像在那里见过一般,何等眼熟到如此!”“宝玉看罢,因笑道:‘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。’贾母笑道:‘可又是胡说,你又何曾见过他?’宝玉笑道:‘虽然未曾见过他,然我看着面善,心里就像是旧相识的,今日只做远别重逢,未为不可’”写得如此明白了,还有什么复杂与麻烦?

简单归纳一下吧,贾宝玉就是神瑛的幻相,绛珠草就是林黛玉的前身。而大荒山青埂峰下无材补天的顽石,则由他(它)自己缩成“扇坠一般”,由僧道镌上文字,再携带至警幻之处挂了号,夹带于“一干情鬼”之间下世历劫了。这块顽石就是宝玉胎里带来的那块“通灵宝玉”。“通灵宝玉”并未幻化成人,只是这桩“风流冤孽”公案中的旁观者。

本来是件十分简单的关系,倒是周老先生把问题变复杂了。如果按周老先生逻辑,石头幻化成贾(假)宝玉,还不如幻化成石呆子。名字像啊。既是石头,还是呆子,不正好应着“蠢物”吗?读者以为如何?如果能认可,怕比石呆子还呆了吧?

最后还有一句想说,周老先生和别的一些“大家”,倒是好来个“乱点鸳鸯谱”,非得撮合宝玉和湘云成一对,而且还让大家闺秀的湘云一嫁再嫁。从一而终的清代,不知湘云能否如此前卫?用现代人的眼光看待古人,呵呵,我无话可说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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